天津市2009年公务员考试科目、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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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天津市人事局 2009-4-3 10:28:08 |
考试科目、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公共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。报考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的人员,如没有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,也没有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,需加试外语(英、日、俄语任选一种)。外语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,但需达到60分合格标准。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。 本次考试,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参加公务员招考的“三支一扶”天津生源的大学生和“西部计划志愿者”天津选派的大学生,适当增加笔试分数,分值为5分,计入笔试成绩。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名单,笔试前在天津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。 笔试时间:2009年4月26日(具体地点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)。 面试时间另行安排。面试前,招考单位根据实际需要,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,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,仅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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